为争遗产 姐弟差点反目 巧用情法 化解双方矛盾
日期:02-02
本报讯(记者 张敏)为了争夺父母留下的遗产,一对姐弟差点反目成仇。近日,梁弄镇“弄里说法”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一起遗产纠纷案,“老娘舅”罗钿涛说法理、讲人情,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
这起遗产纠纷案件还得从头说起。黄家父母有一儿一女,女儿黄芹(化名)远嫁杭州,儿子黄庆(化名)承欢膝下。几年前,两位老人去世,留下了一套市值近90万元的房产。就是这套房产,让姐弟之间产生了龃龉。在未和姐姐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不久前,黄庆将该房产出售并拿到了钱。黄芹得知此事后,认为父母的遗产自己也有继承权,遂多次和弟弟商谈,却无果,两人的矛盾越闹越大。
为了解决这桩横亘在姐弟之间的烦心事,黄芹特地从杭州来到梁弄,请求“弄里说法”调解室的“老娘舅”罗钿涛主持公道,帮其讨回遗产。
罗钿涛接到调解申请后,先和黄庆取得了联系,在对方同意调解的基础上,对这起遗产纠纷的来龙去脉进行了核实,并初步了解了双方当事人在纠纷中的立场。
其间,黄庆向罗钿涛倾诉,姐姐远嫁杭州后,偶尔才回家一趟。父母先后得病,是自己和妻子承担了照顾和赡养他们的责任。黄庆自认尽到了儿子应尽的责任,这几年,自己为两位老人花费医疗费50万元、丧葬费近10万元。如今父母不在了,姐姐却为了遗产咄咄逼人,自己实在无法接受。
罗钿涛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对黄芹从“情”“理”两个方面进行劝解。于情而言,父母生病多年,黄庆一直在病床前尽孝,作为女儿的黄芹对双亲的照顾确实有所欠缺,应充分体谅弟弟的辛苦付出;于理而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弟弟黄庆履行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是可以多分遗产的。
对于黄庆,罗钿涛告之其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多分遗产,同时也从情感的角度劝解,姐姐远嫁杭州生活不容易,客观上照顾父母的确也不方便,应当予以体谅,而且如果姐弟反目,若去世的父母地下有知,肯定会很痛心。
调解到此,换位思考的姐弟俩态度都有所松动。黄庆表示,他愿意从房款中拿出一小部分给姐姐,对此,黄芹表示接受。关于遗产的分配,姐弟俩不再有分歧。然而,刚厘清这笔账,姐弟俩又把陈年旧账翻了出来。黄庆称,七八年前,自己曾多次借钱给姐姐,希望这一次姐姐能把钱还清。两人对借钱一事无异议,但在借款具体数目上,又有了不同的说法。
血脉亲情浓于水,“老娘舅”提出看在姐弟昔日感情的份上免除双方存在争议欠款的建议。最终,双方同意了“老娘舅”的方案。调解结束,姐弟俩因遗产纷争而产生的隔阂虽然暂时还不能消弭,但姐弟间的亲情也有了弥合的可能。
“遗产分割很容易伤害血肉至亲的感情,因而,化解这类纠纷,调解员要以法为基,适时以情动人,在尊崇法理的基础上,让双方当事人在情感上产生共鸣,从而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罗钿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