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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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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畅通消防通道,事在人为

日期: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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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国内国际新闻·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张敏

  本报于1月31日刊发了《部分老小区消防通道问题多》的报道,引发了市民和职能部门的关注。一条条消防通道,承载的是生命的分量,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何整治消防通道被侵占乱象?昨天,记者再次进行了走访,倾听各方声音。

  社区是社会治理最基层的单位,对于消防通道被占用、被堵塞的乱象,社区干部有很多话要说。“停车位紧张、物业费收缴率不高、物业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是消防通道乱象频出的主要原因。物业管理人员没有执法权,看到私家车侵占消防通道,他们能做的只有劝阻,但是也有些人不听劝……”兰江街道下菱社区主任鲁文杰说。

  市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中心主任冯军辉对此也有相同的看法。“全市乃至全国各地,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的现象非常普遍,根本原因就是老旧小区停车位供需关系失衡。”冯军辉认为,可以探索通过业主委员会授权,对侵占消防通道的行为作出相应“回应”。“比如我们某些新小区,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公司,若是乱停车超过三次,就暂停该车主自由进出小区的权利。这种做法效果比较好,但是我们一些老小区,虽然也有业委会,但都比较佛系,很难作出上述决定。”冯军辉说。

  当然,通过业委会授权来消除消防通道被私家车侵占的乱象,从法律层面上说还要注意很多细节。

  市法院法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及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小区业委会对小区进行自治管理,如果要暂停乱停车车主自由进出小区的权利,必须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向全体业主公示规则,做到程序合法。 (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

  目前市消防救援大队正在推广“生命通道”智慧应用技术,以此来减少消防通道被侵占的乱象。部分老小区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上有不少好的做法可以借鉴。

  以阳明街道新城市社区新城市花园小区为例,该小区在2015年配备了两台消防通道快速移车器,以备不时之需。同时,配备专职消防通道交通秩序引导员,在上下班、上学放学高峰期进行引导。此外,新城市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在该小区东门附近添设了一台感应设备,只要私家车在消防通道上违停,就会发出语音提示,提醒车主迅速驶离。多种举措,多方努力,该小区多年来私家车侵占消防通道的现象可以称得上“极少”。

  由此看来,整治消防通道被侵占乱象,事在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