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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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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

日期: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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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市民生活·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制图 邵天骊

  市民李先生来电咨询:

  我与刘女士通过网络相识后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对双胞胎,已经9岁。现在,我们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居2年以上,但是两个孩子没有分开生活过,是我们两人轮流抚养的。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离婚,我们可以要求轮流抚养孩子吗?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

  该案情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轮流抚养子女的方式,能够保障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双方的亲密接触,使子女得到相对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最大限度地减轻父母离异对子女造成的心理创伤,有利于孩子人格、情感方面的健康成长,也能满足父母双方都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意愿,相对减轻父母之间因为失去孩子抚养权而产生的不满,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有利于父母与子女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本案中,如果李先生所述情况属实,以及婚生子女的确处于一直在一起生活的现实状态,离婚后一般来说可以要求轮流抚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