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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保单都能隔离债务和风险吗?

日期: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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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市民生活       上一篇    下一篇

制图 邵天骊

  市民周先生来电咨询:

  近日,有不少保险业务员到我公司推销保险产品,都说保单对债务和风险有隔离作用,“离婚不分”“债务不还”。对此,我很疑惑。请问律师,保单都能隔离债务和风险吗?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

  该案情涉及保险与婚姻家庭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一般来说,购买的保险产品确实具有一定的债务和风险隔离作用,但所谓保单“离婚不分”“欠债不还”的说法是片面的、过于绝对的。是否要抵债,可以从3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已经发生保险事由,保险合同明确指定受益人的,身故保险金不属于遗产,受益人不用偿还被继承人(被保险人)的债务。

  第二,已经发生保险事由,保险合同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而是写“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也视为指定了受益人,身故保险金不属于遗产,受益人不用偿还被继承人(被保险人)的债务。

  第三,尚未发生保险事由的保单,能否强制执行,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做法,但执行时,法律要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扼制债务人恶意逃债。

  所以,不能把购买保险产品当作避债的工具。

  律师提醒,购买保险产品应当在发生大额债务之前,且指定受益人应当是负债风险小的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