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蓝工程”助推我市空气质量再创新高
日期:01-10
本报讯(记者 赵科科 通讯员 王国雯)记者昨天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获悉,2023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3天,优良天数比率达91.2%,较2022年提高4.4个百分点。同时,环境空气六项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这也是自2020年以来我市连续第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023年,我市生态环境部门以大气治理强基提质行动和颗粒物治理攻坚行动为重要抓手,强化源头治理、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突出精准治气、科学治气、依法治气,强力推进“姚蓝工程”,聚力守护蓝天白云,全力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完善了《余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和《余姚市中轻度污染应急管控方案》,构建起市镇两级应急管控机制,加强空气质量研判预警,实现空气质量问题推送、核实、处置、反馈的整改闭环管理。
在此基础上,我市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强化“源产排”多领域废气减排,为全市生态环境建设标注出一条条鲜明“底线”,使得发展“底色”绿意盎然。通过淘汰低效废气处理设施及规范使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等方式,对5个塑料造粒产业区块实施新一轮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推动包装、印刷等行业完成大豆油墨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源头替代……2023年,我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深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强化移动源和城乡面源综合治理等治污“组合拳”,实现源头、过程、末端的全链条污染减排。全年共整治“散乱弱”低效企业267家,淘汰落后产能48项;创建绿色园区2个、绿色工厂94家;淘汰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2719辆,尾气抽测72家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347台。
我市生态环境部门还创新监管手段,构建起一张覆盖全时全域的“监管智慧网”,实现“天地空”多方位源头监管。一方面,巧用无人机、走航车、高位瞭望、卫星遥感等现代化监测手段,通过“浙里蓝天”“余姚市生态环境监管与协同平台”,全面加强各类数据分析研判,为污染源精准溯源管控提供强大技术保障。另一方面,加紧布局数字化设备,安装了一批环保治理设施电力监控设备和化工企业LDAR(泄露检测与修复)数字化管理设备,新增了31个秸秆焚烧管控高空瞭望探头等,实现全时全域管控。
下一步,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群众身边的涉气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