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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离婚协议中约定给一方的房产被查封,如何处理?

日期: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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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市民生活·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制图 邵天骊

  市民李女士来电咨询:

  我与刘某因性格不合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协议约定某小区的房子归我所有,刘某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现在,该房产还没办理过户手续就被法院查封了。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

  该案情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共有房屋归一方所有,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该约定是夫妻双方的内部约定,在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前,物权不发生变动。如果在执行案件涉及债权产生前,夫妻双方就签订了真实有效且经婚姻登记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协议约定房屋归属的一方对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没有过错的,其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来排除债权人的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李女士的遭遇符合上述情形,其可以通过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