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敏)近日,因要赴宁波参加无人机赛事,余姚技师学院(筹)的一名老师向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致电咨询无人机的登记备案以及审批程序。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我市目前已备案的民用航空器达1563架,备案数量逐年上升。这些已备案的民用航空器均属“低慢小”航空器。公安机关提醒,“低慢小”航空器的飞行要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切勿任性“黑飞”。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对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我市部分空域为禁飞区域:河姆渡镇、大隐镇空域;市看守所围墙外300米范围内、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等涉密单位以及周边一定区域;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区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高铁沿线100米范围内以及铁路沿线50米范围内;重要革命纪念地、重要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周边一定范围区域等。禁飞区内一律禁止使用“低慢小”航空器。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市民在使用“低慢小”航空器前,应到辖区派出所登记备案;要开展航空器机群表演活动的,还需在登记备案后,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