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科科 通讯员 张松高)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凤山监管所连续调解了9起房屋装修纠纷,被投诉方是同一家装修公司。该公司使用的商标未经北京某装饰公司使用授权,涉嫌商标侵权,涉案金额较大。此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不久前,凤山监管所接到消费者应先生投诉,称其与宁波某装修公司于2022年5月签订装修合同,支付了11.8万元,双方约定2022年10月31日完工,但由于疫情等种种原因,至投诉之日仍未完工。接到投诉后,该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的商标未经北京某装饰公司使用授权,涉嫌商标侵权,遂对其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使用的装修合同格式条款较为简单。装修过程中各个工序互相衔接,不可能笼统地划分为几个阶段,而该公司使用的合同格式条款中没有对相关细节进行约定。此外,该合同格式条款约定消费者在电线面板等基础设施安装前支付尾款,在大部分款项已经付清的情况下,一旦涉及违约,消费者会承担较大的损失。
随后,凤山监管所陆续接到另外8位消费者关于该公司拖延工期、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等问题的投诉,均涉嫌商标侵权,累计金额达80余万元。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凤山监管所对9起消费者投诉案件进行了依法调解,与该公司协定装修时间。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会加快装修进度,让消费者满意。截至目前,已有3套房子装修完工。
为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装修公司应使用装修合同范本,做到约定条款细致且全面,无论全包合同,还是半包合同,都不能把每个阶段的安装细节和工序说明写得太笼统;同时提醒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审核公司的主体资格、企业规模及信用度等,避免自身权益受损。消费者还应该保留装修过程中各阶段材料进场及完工等相关证据,记录每个阶段的时间节点,以避免后期因装修延期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特别是货款支付上要谨慎,完工时要验收仔细每个环节使用的材料,有助于后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