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后未进行消防备案 一酒店被罚2000元
日期:12-05
本报讯(记者 俞冰 通讯员 顾觅密)我市一家酒店装修工程竣工后未及时进行消防备案,近日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经执法人员调查,该酒店装修工程于今年5月竣工,但酒店未在规定时间内(即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备案。在收到市住建局下发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后,该酒店仍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该酒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最终,在业务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共同教育及督促下,该酒店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完成了备案手续,并履行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