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卖给同村人 23年后起风波
日期:11-23
本报讯(记者 张敏)近年来,围绕农村房屋买卖产生的利益纠纷日益增多。近日,梁弄司法所弄里说法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罗钿涛通过精准把脉、对症下药,化解了一起源于23年前农村房屋买卖的纠纷。
陆大发(化名)是梁弄镇某村村民,前不久,他向弄里说法调解工作室求助,称自家自留地被他人占用。
调解员罗钿涛接手此案后,发现这起纠纷错综复杂,事涉23年前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由于时间久远,双方均没有相关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罗钿涛便通过实地调查、询问村干部及村民,基本掌握了纠纷的前因后果。
23年前,陆大发家出售自建房,同村的方朝阳(化名)家见价格适宜,就花10多万元买下该房。该房后面,是陆大发家的自留地,当时种有雷笋等作物。2019年,该村因风貌区改造,征用方朝阳家屋后的土地用于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为此方朝阳家得到征地补偿款2.3万元。前不久,陆大发获悉该土地被征用的消息,提出异议,称该土地是他家自留地,房屋卖了,但屋后的自留地是留作自用的,征地补偿的对象应该是他家而非方朝阳家。对此,方朝阳坚称陆大发家房屋已出售,按照农村的习惯,屋后的自留地都是随着房屋买卖转让使用权,因此该自留地使用权也应归自己家所有。
由于该交易积年已久,双方都口说无凭。见谁都不肯退步,罗钿涛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律和情理尤其是农村习惯的角度耐心开导双方当事人。两人的态度有所松动后,罗钿涛趁热打铁,提出了将征地补偿款部分补偿给陆大发家,同时明确23年前的房屋买卖相关内容的建议。在罗钿涛多次劝解下,陆大发和方朝阳接受了该建议。至此,这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