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消防通道占用“顽疾”要敢下“猛药”
日期:11-21
徐根凯
近日,梁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镇应急消防管理所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整治行动,现场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报道称,当天行动共发现10余起违法占用消防通道行为,执法人员现场作出简易程序处罚6起、劝导8起。(11月17日《余姚日报》)
消防通道是在火灾等紧急情况发生时用以人员逃生和救援的“生命通道”,多堵一分一秒,都可能造成生命的消逝,以及国家、集体或个人财产的重大损失。然而,现实中,消防通道被堵的现象频频出现,随意乱停的车辆、长期放置的障碍物,都在影响着这一“生命通道”的畅通。
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用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遗憾的是,近年来,各地因消防通道堵塞致使救援被延误的事件仍时有发生,教训极为深刻。比如,2021年12月19日,武汉一住宅楼突发火灾,接警后,消防救援人员迅速赶到,但由于消防通道被堵塞,消防车无法进入,两姐妹最终丧生火海,令人心痛。同样的悲剧还发生在今年的8月18日,上海长宁区红古路虹霞社区发生惨烈火灾,而当天小区门口主干道上正好停着一辆汽车,导致消防车无法进入,只能从外面接水管灭火,最终造成一名女子死亡。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例再次警示我们,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务必保持“生命通道”畅通无阻,让悲剧不再重演。
火灾面前,时间就是生命。抢赢最关键的几分钟,就意味着能抢救生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虽然早已有明文规定,但由于城市的快速发展、私家车数量的持续增加,加上一些业主安全意识淡薄、物业企业管理不到位等因素,消防通道被挤占、堵塞的现象屡屡禁而不绝。更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地方在解决这一问题上缺少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手段,发现苗头,往往只是开展短期集中整治,搞运动式执法,治标难治本,往往是“风头过后,死灰复燃”。“通道不通”因此成为了不少城市治理的痛点、难点。
破解消防通道占用“顽疾”,必须敢下“猛药”。需要形成消防、交巡警、公安、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及小区管理单位等多部门、多力量协同纠违机制,各司其职、联合发力。一方面,须强执法、抓落实,对占用消防通道行为不姑息,形成高压态势,不断累积警示效应;另一方面,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让畅通消防通道的认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在全社会形成遵守消防通道管理规定的良好氛围,有效建立畅通“生命通道”的长效机制。
安全重于泰山,对消防安全再怎么较真都不为过。依法惩治堵塞消防通道行为、打通“生命通道”刻不容缓。笔者在此呼吁,请大家共同参与到消防通道违停整治行动中来,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