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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婚前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日期: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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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市民生活·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制图 邵天骊

  市民李先生来电咨询:

  为了早日成家立业,去年上半年,我拿出多年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期房。此后,我向女朋友小丽求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5个月后,开发商交房,并为我办理了房产证。现在,我和小丽在房产加名的问题上发生了分歧,她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房产,我不同意,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购买,她无权分割。请问律师,婚前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

  该案情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李先生在婚前全款购买该套房产,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婚后取得房产证,只是对产权的自然转移,并不影响房产的归属,该房产应认定为李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仍然归李先生所有,小丽无权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