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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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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灯整治初显成效

日期: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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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市民生活·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赵科科)“我们统一采购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生鲜灯,免费分发给肉摊、熟食、蔬菜等经营户,并为其安装好。”近日,陆埠镇江南农贸市场按照《关于规范使用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灯具告知书》要求,已全部撤换了不符合规范的‘美颜灯’,还原了食用农产品的本色。

  今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该规定将于12月1日实施。

  8月以来,为进一步规范生鲜销售市场的照明灯使用情况,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辖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发出《关于规范使用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灯具告知书》,重点排摸从事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的农贸市场、大型商超以及生鲜肉店、水果店铺等经营主体,清查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的使用情况,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排查时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经营单位,督促其尽快更换照明设备。同时,要求相关经营者对使用的照明设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经营行为。截至目前,该局已出动执法人员544人次,检查生鲜灯使用单位871家次,更换“美颜灯”1013盏。

  据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对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开展“回头看”检查,持续开展生鲜灯整治工作,让消费者消费得明明白白。若消费者发现滥用“生鲜灯”的情况,可以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