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卸货时受伤,有权要求赔偿吗?
日期:11-10
制图 邵天骊
市民张先生来电咨询:
我与李某是邻居。今年9月,李某翻建房屋的过程中需要有人帮忙卸水泥,我正好路过,就去帮忙卸货。在卸最后一包水泥时,我闪了一下腰,住院治疗7天,花了15000余元。我想要李某赔偿相关损失,但是心里没有底。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有权要求李某赔偿吗?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
该案情涉及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张先生帮忙卸货的行为是助人为乐的合法行为,李某为张先生提供劳务的实际受益者,为被帮工人,而且,张先生有身体受伤的客观事实,身体受伤是在帮忙卸货的过程中发生的,帮工活动与人身损害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张先生作为成年人,身体及精神状况均良好,在帮工活动的过程中有义务避免自己受伤,其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应减轻被帮工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张先生有权要求李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