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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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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和“天一甬宁保”参保缴费昨启动

日期: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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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市民生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胡张远)来自市医保局的消息,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和“天一甬宁保”参保缴费工作昨天正式启动,将持续至12月25日。

  本次参保所属医保待遇享受周期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共12个月。据悉,相比上一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在待遇标准方面有明显的提高,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4000元提高到了5000元。

  同时,非本地户籍新生儿参保条件进一步放宽。在我市居住的0-6个月新生儿,未在宁波市以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父母一方参加本市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的,可由父母一方持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一方的本市有效居住证为其办理参保手续。这意味着,将有更多非本地户籍新生儿、特别是有出生疾病的新生儿,第一时间就能享受到与本地新生儿完全一致的医保待遇。

  本地户籍中一级及二级残疾人、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国家供养对象(“五保”、“三无”及孤儿)、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资格确认以参保登记时身份为准。

  在校中小学生参保方式有所调整,由学校统一将名单录入“浙江省学生医保服务平台”、再由市医保经办机构核实后完成参保手续。随后,由学校通知学生进行缴费,家长可通过税务部门线上自主缴费渠道完成缴费,也可通过向指定银行已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银行卡内存足缴费金额后由银行代扣代缴。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不变,成年居民、中小学生(含其他未成年人)、婴幼儿等三类参保对象个人缴费金额分别为780元、290元、630元。已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参保身份发生变化或户籍信息有变化的人员除外),其他各类居民可下载“浙里办”APP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医疗保障专区办理参保手续,也可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窗口、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办理参保,或通过基层自助服务机办理参保。

  据介绍,新一年度“天一甬宁保”保障方案进行了大幅迭代升级,覆盖更“广”,新增住院及特病门诊医保目录内自付医疗费用保障;限制更“少”,将外配自费特药的限制购药地点由“宁波市内”扩大到“浙江省内、上海市内”;赔付更“优”,取消非既往症患者减半理赔,0.6-2万元分段赔付比例统一提高至30%;弱者更“惠”,对资助参保对象、出生缺陷儿童等人群赔付倾斜;保费更“低”,未成年人和在校全日制学生保费从60元降为50元,其他人员仍为100元。

  截至今年9月底,我市共有4920人获得“天一甬宁保”赔付,赔付对象中年龄最小的为1岁、最大的为101岁,获赔金额共计1869.14万元,赔付金额最高达51.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