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滨江路南侧、东旱门路东侧地块项目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公开报名的通知
日期:10-09
为保障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公开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屋征收评估内容
南滨江路南侧、东旱门路东侧地块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装修、附属物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69600平方米,涉及户数841户。
二、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一)具有三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资质,并列入2023年度宁波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
(二)具有房屋征收中装修、附属物分项评估经验;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评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拟参加本项目评估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估机构选定方式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被征收人从报名的评估机构中投票选定,投票选定的评估机构应当获得过半数被征收人选票;投票方式未能选定的,从报名的评估机构中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余姚市兰江街道开丰路202号(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311室)。
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62666715。
余姚市房屋征收补偿中心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