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率先完成国有林场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发放
日期:09-25
本报讯(记者 俞冰 通讯员 杜梦佳)近日,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发出我市最后两本国有林场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至此,我市率先在宁波市范围内完成国有林场林权类发证任务。
自2021年10月开展国有林场林权登记工作以来,我市以解决林场历史遗留问题为切入口,本着“尊重历史、解决现实”的工作原则,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部门协同,明确工作流程,在林权登记领域先行先试,探索创新,逐步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林权登记工作体系,林权发证工作稳步推进。
我市于2021年11月19日发放全省首本国有林场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并于日前完成最后两本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的发放,历时近2年,共计为我市国有林场8个林区颁发7本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分别为叶岙林区1本证、十五岙林区2本证、支溪岙林区1本证、南庙林区1本证、斗风岭林区及部分东岗林区1本证、大坪林区及毛洞林区1本证,总登记面积为13005.9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