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朱文江,男,1950年6月26日出生,汉族,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P090508(2),于2022年12月25日因病逝世。
2023年3月7日经继承人推选表决,指定本人朱近峰为朱文江先生遗产管理人。为更好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遗产管理人公告如下事项:
一、与被继承人遗产相关权利方
1.持有被继承人遗嘱的机构或人员,请按本公告要求向遗产管理人提供并交付;
2.持有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文书的机构或人员,请按本公告要求向遗产管理人提供并交付;
3.其他对被继承人财产享有权益的机构或人员,请按本公告要求向遗产管理人提供并交付。
二、与被继承人遗产相关的义务方
1.被继承人的债务人,请按本公告要求主动向遗产管理人申报债务,符合履行条件的主动履行;
2.被继承人遗产的任何义务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主动向遗产管理人进行申报,符合履行条件的主动履行;
3.任何遗产之保管人、占有人或共同所有人均不得为下列行为:
(1)将遗产转卖、出售等处分行为;
(2)在遗产上设立抵押、质押以及任何担保物权或从权利;
(3)任何毁损、破坏遗产现状及减损价值的行为;
(4)其他造成遗产价值贬损的行为。
三、法律责任和后果
1.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90日内上述各方均需向遗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或债务,并提供相关证明;
2.超过上述期限,遗产管理人将向相关义务人依法主张权利;
3.超过上述期限,遗产管理人将核查后的被继承人遗产依法处理;
4.如超过上述申报的,各方可在遗产最终分配前补充申报,否则对于此前已经处置的遗产无权要求补充分配,且应承担补充申报与确认债权的相关费用。
特此公告。
遗产管理人:朱近峰
2023年9月23日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二十层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805784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