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敏)近日,市公安局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发现不少不合法、不合规出租居住现象。其中,违规改变房屋原始结构,车棚车库违规出租居住,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违规使用明火等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阳明派出所民警在对阳明街道丰山前村胜山路某公寓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寓存在违规使用明火、疏散通道堆放杂物、一楼安全出口放置煤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部分房间防盗窗没有设置逃生孔等安全隐患,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公寓管理人赵某某及时整改。此后,民警根据“姚安宝”智慧监管平台四色管理结果再次上门检查时,发现赵某某仍未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于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赵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梨洲派出所民警在梨洲街道最良新村某幢某车库检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情况时,发现房东徐某某将车库的非居住空间改装成房间后出租给他人居住,违反《宁波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有关规定,要求其限期整改。一个月后,民警根据“姚安宝”智慧监管平台四色管理结果复查时,发现徐某某未按要求进行整改,遂对徐某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丈亭派出所民警在执法巡查中发现辖区内鲻山东路某出租房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民警当场责令当事人毛某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同时,毛某因涉嫌违反《浙江省消防条例》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50元。
市公安局提醒市民,出租房屋时,房东、管理者、租住者都要对房屋进行有效管理和维护,在用火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取暖安全、应急逃生安全、电动车安全等方面负起责任,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