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近一年后才提出工伤赔偿 这笔费用企业该不该支付
日期:08-04
■本报记者 张 敏
受伤近一年后,员工李梁(化名)向企业负责人提出工伤赔偿,后者断然拒绝。为解决争端,近日,双方找到丈亭镇三江老娘舅工作室申请调解。
三江老娘舅工作室是市司法局丈亭司法所和丈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指导下的我市首家个人调解工作室,“老娘舅”徐和岳等人调解经验丰富。接手此案后,“老娘舅”立即核实了双方陈述的事实情况。去年7月,李梁在企业上班时不慎右脚跟受伤,经过治疗后,李梁回到企业继续上班。今年5月,在受伤近一年后,李梁向工厂申请离职,同时要求工厂给付去年7月发生的工伤事故赔偿。企业负责人听了李梁的诉求后,认为对方“天方夜谭”,受伤近一年后要求赔偿于理不合。
得知李梁和企业矛盾症结所在后,“老娘舅”从法理层面层层剖析。法律明文规定,“只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工伤员工可以提出申请工伤认定。”“老娘舅”由此认为李梁提出工伤赔偿是没问题的。
听了“老娘舅”阐述的法律条文,企业负责人心服口服,表示愿意赔付工伤费用。然而,又一个矛盾症结摆在双方面前,不管是企业负责人还是李梁,都无法明确工伤赔偿金需要多少。“老娘舅”表示,工伤赔偿标准和工伤伤残鉴定挂钩,建议李梁和企业负责人先咨询相关部门,再作下一步打算。
经此调和,双方当事人之间僵持的气氛得以化解。此后,李梁的工伤尚不能评定伤残等级,双方遂签署了工伤赔偿调解协议书,李梁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承担李梁发生工伤的全部医药费,并一次性赔偿李梁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护理费等费用,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员工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及时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申请,这样可以避免因‘空口无凭’而导致矛盾发生,下一步的工伤赔偿标准也有了依据。”“老娘舅”徐和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