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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如何处理

日期: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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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市民生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张 敏

  丈夫意外去世后,妻子发现了几份未确定受益人的保险单,不知如何是好。近日,李女士来到市公证处咨询相关事宜。

  据李女士自述,这几份保险单她事先并不知情。这些保单是她在丈夫去世后整理遗物时发现的,其中有几份保险单没有确定受益人。“不知道这些保单算遗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算遗产,我和公公婆婆以及孩子们又该怎么分配?”

  针对李女士的疑惑,市公证处工作人员耐心为其解答。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保险金在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者受益人丧失或放弃受益权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将被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而在死者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前提下,遗产按照法定顺序继承,这也意味着,杨先生的遗产需要杨先生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参与处理。

  关于这些保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有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依据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见,在李女士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她丈夫购买的保险种类属性,来明确该保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听了工作人员的解答,李女士表示自己心中有了头绪,在办理后续手续的时候也有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