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俞冰 通讯员 杜梦佳)近日,宁波市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22年度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我市成为三个获优秀等次县(市、区)之一,位列宁波市第1位。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我市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数字化手段运用,落实耕地保护资金补偿工作,有力提升耕地保护工作质效,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聚焦体系建设,促进履职尽责。我市制定出台《关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部门责任、工作任务、具体操作方法和考核办法等,并全面建立市、乡镇、村三级田长组织体系。目前,我市共有市级田长4名、镇级田长87名、村级田长302名、村级巡查员676名。截至目前,各级田长累计巡查超过3.4万人次,发现并整改问题6个,累计完成耕地功能恢复2.6万余亩。
聚焦数字赋能,提高监管实效。全面推进“耕地智保”智能场景应用,构建耕地保护智能化体系,实现数据共享、全域协同。按照“人田对应”原则,划定明确村级巡查员各自巡查范围和任务图斑,动态分析耕地数量、质量、生态情况及变动趋势,确保耕地保护专人负责、问题发现专人认定、整改处置专人落实;同时利用好铁塔高位视频监控,实现平原地区耕地全覆盖、无死角监督,2022年以来共计已布置高位监控140个,问题预警30次,其中需现场核实28次,已全部做好核实处理。
聚焦补偿激励,强化资金保障。完善我市耕地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余姚市耕地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一方面按照宁波市级相关文件要求,提高县级耕地保护补偿资金标准,按照现状耕地80元/亩/年,永久基本农田100元/亩/年,落实耕地保护工作资金保障;另一方面优化耕地保护补偿方式,根据各行政村耕地保护执行情况,采用资金奖惩制度,实施耕地保护补偿金差异化分配。2022年以来我市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已累计发放45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