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 敏
在车内放置的一万余元现金不翼而飞,失主郑先生以为自己遭遇了拉车门盗窃,急匆匆向警方报案。民警经过调查发现,这是一起遗落现金被他人拾取的乌龙事件,最终在郑先生报案1个多小时后,一万余元现金物归原主。
说起这起乌龙事件,市公安局临山派出所民警姚宇涛印象颇深。当天是姚警官值班,傍晚6点左右,失主郑先生急急忙忙跑进所里,称自己放在车里的一万余元现金没了。姚警官一边安慰郑先生,一边询问事由。据郑先生回忆,现金是自己装进信封后放在车里的,傍晚去镇上接小孩子放学,离开了5分钟时间,接完孩子后打算去银行将现金存入,回来时却发现车内现金不翼而飞了。民警询问郑先生离开时车辆是否上锁?郑先生回忆说想着接孩子用不了多少时间,下车后就没上锁,怀疑有人在这5分钟时间里把车里的现金盗走了。
民警对郑先生所说的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又赶赴现金丢失现场调查,发现郑先生的车辆停放在小学门口,其间未有人员接近。
没有人接近,那钱怎么就丢了呢?民警在郑先生复述丢失现金的过程中捕捉到一个细节,在接孩子放学前郑先生曾去一个快递驿站取快递。了解到这个信息后,民警陪同郑先生一起来到该驿站,通过查看公共视频,发现郑先生打开车门下车时,有一个物件随之掉落在了地上。经过仔细辨认,该物件就是用来装现金的信封。而这个信封被一旁同来取快递的路人拾取了。随后民警联系路人,将现金归还给了郑先生。
此时是当晚7点半左右,距离郑先生发现现金遗失报警到民警找回这笔钱,仅过去不到两小时。郑先生对自己造成的这个乌龙感到不好意思,同时又感激民警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帮自己把这笔钱找了回来。
虽然是虚惊一场,但警钟再次被敲响。民警提醒市民,车辆不是保险箱,切勿将贵重财物放置在车内,要养成“车停人走财物随身”的习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