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科科 通讯员 张松高)近日,市市场监管局马渚分局根据投诉举报,查处了一起网上销售无中文标识且未经备案的化妆品违法案。
不久前,该分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称位于马渚镇的某化妆品公司在网上销售的甲油胶类化妆品无中文标识,而且没有备案号。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赶赴该化妆品公司检查,发现有2172瓶甲油胶类化妆品缺少中文标识,且没有备案号,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销售,将这批甲油胶类化妆品全部予以查扣,并立案调查。
经查明,该公司自2021年底开始从浙江某化妆品公司以1.1元/瓶的均价采购甲油胶类化妆品,并通过互联网开展销售,包括色胶、底胶、封层三种,色胶用于涂在指甲上显示不同颜色,底胶用于保护指甲,防止色胶脱落,封层用于保护色胶牢固。
其间,浙江某化妆品公司根据该公司提供的瓶子和标签灌装并交付甲油胶类化妆品,双方虽无相关委托生产协议,但实际为该公司定制。定制的甲油胶类化妆品色胶未标注产品名称,仅在瓶盖上标注不同数字用来区别颜色;底胶、封层仅在瓶盖上标注品名,无其他中文标签(全是英文标签)。未标注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标注编号、成分、净含量、使用期限、使用方法及必要的安全警示。
同时,浙江某化妆品公司虽具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但销售给该公司的化妆品未备案。据了解,具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化妆品经检验合格后,向省药品监管局备案后才可销售。至案发时,该公司共在网上销售了5020瓶甲油胶类化妆品(包括色胶、底胶、封层),总案值8361元。
为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我市这家化妆品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除没收未经备案的全部化妆品外,处5万余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