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彦汝)上月底,市交通运输局江南交通运输管理所接到一则关于出租车司机存在绕路嫌疑的信访投诉,迅速展开调查处理。经协调,司机向乘客退还了部分车费共计3元,向乘客致歉并取得了谅解。后续,乘客在回访中对这一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因该司机是首次违法,情节轻微、改正及时且认错态度良好,符合《浙江省交通运输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执法事项清单》所列情形,江南交管所没有对其进行罚款,而是由执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详细告知如果下次再犯将面临的相应处罚。
“我以后一定会遵守规定、做好服务,为乘客选择最合理的路线。”接受批评教育后,该司机作出了改正承诺,并签下《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
“首错免罚”显温情,这是市交通运输局在交通运输管理中转变执法理念,持续推行柔性执法的一个生动缩影。今年以来,该局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实行轻微违法行为“首错免罚”,在柔性执法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截至昨天,该局9个基层所共办理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首错免罚”相关案件45起。
“今年以来,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边执法边普法。根据实际情况,能现场整改的,尽量敦促当事人现场完成整改,符合自由裁量‘首错免罚’的,对当事人免予罚款,以教育引导为主。毕竟,罚款不是目的,消除隐患、确保规范安全才是初衷。”市交通运输局一位执法人员向记者表示,“首错免罚”与“执法必严”并行不悖,虽然当事人没有直接被罚款,但已在处罚系统上留下了案件记录,再犯必罚。这既彰显了法律的温度,也能发挥足够的警示作用。同时,执法人员通过强化执法巡查及现场执法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柔性执法案件的“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除了做好柔性执法外,市交通运输局还强化事前预防,积极向企业普及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上门入企了解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立足职责给予协助解决,真正做到刚性监管严格执法和人性关怀热情服务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