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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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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我市连续查处四家违法使用叉车企业

日期: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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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民生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赵科科 通讯员 张松高)叉车作为廉价且实用的货物搬运工具,深受广大企业主的青睐,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会出现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甚至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叉车的行为,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泗门分局开展叉车使用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逐家企业、逐台叉车排查安全隐患,已连续查处4家违法使用叉车的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叉车安全事故发生,该分局严格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要求,开展叉车使用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在检查余姚市某电器厂和宁波某塑业公司时,发现两家企业在明知叉车未通过年检,已被检验机构开具了检验不合格报告的情况下,仍在使用叉车。这两家企业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使用,并立案调查。

  无独有偶。执法人员在检查某电镀公司时,发现该公司使用的叉车既无检验合格证,又无使用登记证明。该公司负责人称,因生产需要半年前购买了一辆叉车并投入使用,由于对叉车使用管理的要求不了解,未及时办理叉车检验以及使用登记。其行为已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整改。

  同时,该分局再次查获余姚某电器公司的叉车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也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

  为严厉打击、惩处叉车安全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除责令整改外,对3家企业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1家企业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