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陆燕娜)昨天是我市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第一天,昨天上午11点多,市婚姻登记中心迎来第一对跨省领证的新人。
鲍泓辰是江苏人,唐小茹是重庆人,两人目前均在临山镇工作。他们早想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抽出时间回家办理。正当两人烦恼何时回户籍地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宜时,没想到在几天前,他们从网上查询得知我市可以跨省办理结婚登记的信息,于是,两人便选了当天办理结婚登记。
“我查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需要提供居住证,我昨晚1点多在浙里办提交了相关申请,今天早上8点多就审核通过,获取了电子居住证。”鲍先生昨天对记者说,随后,他又致电市婚姻登记中心,询问还需携带的资料,以及他们是否符合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条件。得到肯定回复后,两人来到市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对他们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审核通过后,立刻帮他们办理了登记。“这个政策太好了,本来我们还要请假回江苏办理,两人来回路费也要1000多元。这个政策实施后,登记仅花了10来分钟,不仅节省了时间,还帮我们省下了不少费用。”鲍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11日,我省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一项改革举措,它调整了以往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双方均不是浙江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只要一方持有我市的有效居住证,就可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纸质户口簿、身份证、证件照等,在我市婚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办理的是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涉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3个事项不实行跨省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