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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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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千度高温,稍有不慎就会带来危险

日期: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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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民生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沈彦汝)5月25日,市应急管理局查处一起电焊工无证上岗案。据悉,这也是5月15日新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施行后,我市查处的首例电焊工无证上岗案,当事人和企业面临的处罚或比以往更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了解,当前我市正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针对电气焊作业的专项整治是行动中的重要一环。

  电气焊属于明火作业,焊点温度通常可达3600至6000℃,操作过程稍有不慎就会带来危险。市应急管理局对该行业有关企业和从业人员再次重申以下“十不准”规定:一、未持有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准电气焊作业;二、未经办理动火作业内部审签手续(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动火作业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没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监护人(监火人)不到位的,不准电气焊;三、焊工不了解电气焊现场周围情况、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电气焊;四、盛装过可燃气体、油类等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管道,未经彻底置换清洗排除危险性前,不准电气焊;五、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电气焊;六、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准电气焊;七、电气焊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准电气焊;八、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以及附近有其他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准电气焊;九、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不准电气焊;十、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电气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