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多等一个红灯 也不该抢这几秒”
日期:05-31
本报讯(记者 俞冰)“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当时宁可多等一个红灯也不该抢这几秒,险些酿成大事故!”5月29日上午,货车司机董某在接受交警部门的回访电话时这样说道。
时间回到5月18日下午1点半左右,市民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小曹娥镇滨海工业区恒兴路由西往东行驶至余姚大道十字路口。此路口是工业园区的主要交通出入口,车流量大,路况复杂,是辖区内的事故多发路段。
当时恰逢东西方向红灯,程某某起初谨慎地在停止线内等待,等南北方向的直行灯变为黄灯时,他立即刹车一放,油门一加,想快速闯过路口。同时,董某驾驶一辆长达18米的重型半挂车在路口由南往北快速驶来。当天董某因为着急去拉货,看着直行灯在黄闪时,不仅未减速,而是选择了加速通过。
刹那间,眼看着两车就要撞上,董某选择了急踩刹车并急速向右打转方向,打算来个“神龙摆尾”。一时间路口白烟突起,长达近50米的刹车印深深地刻在地面。但由于惯性,董某的车还是撞上了程某某,程某某被撞倒在地,电动自行车也被卷入车轮下。
“下车的那刻看到不远处的地面有一些血迹,我腿都软了!”董某立即赶紧报警和拨打急救电话。幸运的是,泗门中队的交警和铁骑正好在路口附近执勤。在交警部门的帮助下,受伤的程某某被及时送医抢救治疗。
经医院诊断,程某某多处骨折,大拇指和大脚趾骨裂,所幸没有生命危险。经过10天的治疗,目前程某某已出院在家休息。“医药费花了1万多元不说,还险些酿成大祸。”事后回想起来还很后怕的程某某说,下次再也不敢抢这几秒钟了。
此次事故中,交警部门对双方“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作了处罚,并对事故进行了认定,双方各承担同等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十次事故九次快,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切记莫闯红灯和黄灯。大货车在行经路口时,要做到防御性驾驶,减速谨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