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梨洲街道一处厂房“一厂多租”隐患丛生

日期:05-31
字号:
版面:第02版:地方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沈彦汝)一楼疏散楼梯口停放着电动自行车,三楼的喷漆室没有设置报警装置,更危险的是,“夹”在其中的二楼还违规住着人……日前,市应急管理局、梨洲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开展“一厂多租”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了这样一处危机四伏的厂房。

  这处厂房位于梨洲街道三溪村溪西塘岙27号,由一栋三层楼房和多处钢棚构成,总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里面有3家经营单位,其中2家分布在一楼,二楼设有4张床铺,存在住人现象,三楼则是一处喷漆作业生产车间。

  执法人员询问后得知,三楼的生产车间属于无照经营,车间内使用危险化学品油漆进行喷漆作业,然而喷漆室里并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违规存放着危险化学品油漆1000公斤左右和香蕉水360公斤。

  执法人员进一步询问了解到,该“一厂多租”点位的出租方并未落实对厂内3家承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也没有定期对承租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执法人员责令3家承租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并在三楼喷漆室的门外贴上了封条,要求在事故隐患消除前坚决不予生产。

  后续,市应急管理局将对该点位出租方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梨洲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将对无照经营者唐某进行立案查处。

  据了解,自4月中旬我市开展“一厂多租”专项整治以来,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展了扫楼式、起底式排摸,截至目前共排查出租企业931家、承租企业2404家,力争在底数清、情况明的基础上,以铁手腕、硬举措坚决打击“一厂多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建立联合整治工作机制,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齐抓共管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新闻多一点

  《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履行安全生产有关责任,指导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制定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配强安全管理人员,配齐安全设备设施,把好日常安全管理“第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