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时制会员卡过期,有权要求退费吗?
日期:05-19
制图 邵天骊
市民李女士来电咨询:
今年3月底,我在张某开办的瑜伽馆办了35次课的会员卡(限时优惠,有效期1个月),并支付费用5000元,后因工作繁忙没去上课。上周末,我发现瑜伽馆已经关门停业,要求张某退费,但张某说卡已经过期,不退费。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有权要求张某退费吗?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
该案情涉及服务合同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关退费及有效期的合同条款,是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相关条款内容有意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仅对消费者的权利进行约束,明显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属于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有关约定应属无效。因此,张某“卡已经过期,不退费”的说法是不成立的。本案中,李女士已经支付费用给张某,与张某形成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现瑜伽馆关门停业,张某没有实际履行瑜伽教学服务义务,应当退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