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俞冰)据统计,近年来,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事故占比超过六成,而在这些事故中,因为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引发的事故又占到大部分。仅4月份,我市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1081起。近期,交警部门公布了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5月13日,来自甘肃的小李和一帮骑友相约来到我市,参加2023年“中国旅游日”——宁波·余姚第六届环四明山自行车骑游大会。为了提前了解路线,小李一行决定骑自行车向着美丽的四明山进发,用车轮丈量余姚美景。
10点10分,当小李一行5人行至梁弄镇新车站十字路口时,前方的信号灯变为红灯。虽然他们刚越过停止线,但选择待在原地等待绿灯通行。20秒后,信号灯转绿,正要起步的小李突然被左侧快速驶来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在地。小李身上多处擦伤,所幸没有骨折。
这一幕正好被梁弄交警中队正在巡逻的铁骑队员遇上。据铁骑队员介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徐某在途经路口时,存在闯红灯的违法行为。现场公共视频显示,徐某在信号灯转红灯的一刹那,不仅没有减速反而加速通过路口。在停止线等待通行的小李来不及躲闪,被徐某撞倒在地。
事后,梁弄交警中队民警依法对徐某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认定其负事故主要责任。同时,小李也因“在遇停止信号时,未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例二:
4月11日,早上7点40分许,在余姚大道小曹娥镇感孝桥路口,驾驶员小马开着一辆白色丰田轿车,停在路口西侧等待绿灯通行。14秒后,信号灯转绿,小马缓慢起步经过路口,刚开出五六米远,“嘭”的一声撞上了一辆电动自行车。现场公共视频显示,就在小马起步时,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从右侧辅道上急速驶来,导致了此次事故。
王某不仅存在逆向行驶的过错,而且是在信号灯为红灯的情况下加速通过。泗门交警中队民警依法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认定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通过路口时,降低行驶速度,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莫因侥幸而任性。同时,交警部门将在各大路口常态化开展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无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积极为广大群众安全出行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