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 一租户“吃”首张罚单
日期:05-18
本报讯(记者 俞冰)近日,泗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泗北村一租户在租房前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当事人范某为充电方便,直接从窗口拉了一根电线和插座出来给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存在重大的消防安全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屡见不鲜。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范某改正,并罚款50元。
这也是我市根据新划转事项对违法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电动自行车充电时请选用有正规充电桩的地方进行充电,并按照说明书进行充电,周围不得有可燃物,不得私拉电线在公共场所进行充电。希望市民朋友能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过信访等途径上报镇执法队,坚决杜绝危险事故发生。”泗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这样提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