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风
星期天早上,快递员通知我有快递到了,当时诧异,自己没购物呀,会是谁送的呢?当拆开快递外包装,竟是我心仪已久的一支口红。不多时,儿子来了电话,老妈喜欢吗?我说,喜欢,非常喜欢。儿子说,喜欢就好,能换来好心情就值。这小家伙,知道我喜欢这个牌子的口红,去澳门旅游的时候也念念不忘。
母亲节年年过,今年的母亲节,因为一支口红,让我暗生喜欢。
对口红我是有情愫的。上世纪八十年代中下旬,知晓在温州办企业的家明要带着妻子回老家过年,村里的男女老少早早就迎候在村晒谷场上,那年17岁挤在人群中的我,注意到的并不是家明那辆崭新的桑塔纳轿车,而是副驾驶座位上那个美丽的女人。当车从我跟前驶过的时候,透过褐色的车窗玻璃,看到家明的妻子正拿着一根小东西在涂自己的嘴唇,那火焰般的唇,把她衬托得美丽且又与众不同。一旁的珍姐姐告诉我,家明老婆涂的是口红。那时满大街素面素唇,用口红的国人是少之又少,即使涂了也会被人看作是作风不正派、崇洋媚外。但从此,拥有一支口红在我心里扎下了根。
上班发了工资后,蠢蠢欲动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进城去买支口红。那时的百货大楼里大多是衣帽及日用品居多。口红和百雀羚、孔凤春等护肤品放在一起,量不多,颜色单调,价格小贵,踌躇了许久的我最终还是满心喜欢地挑了一支买来了,此后虽天天随身带着,却不敢涂。某一日在家悄悄涂上口红,正悠然自得地欣赏时,听到母亲下班回来的脚步声,害怕她责骂,赶紧扭头用手擦掉。当然,那支口红在同学聚会和恋爱时派上过用场,小小的虚荣心因为一支口红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口红,还是爱的调色剂。男友当时协助其母亲在做服装生意,某一日为了琐事和我闹起了别扭,话说得很绝且又蛮不讲理,气得我当时和他提出了分手。想不到,一周后从广州进货回来的他,却给我带来了当时较为流行的一款叫可可的口红,涂抹上后颜色很深,但又不显得刻意,顿时让愤愤不平的我无限喜欢。看着手里的这支口红,听着男友的连连道歉声,忽然间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被击中,那个曾经冰封起来的地方,开始有了温度,爱情的花儿再一次在心中缤纷盛开。
外出旅游,每次同事相约去逛商场时,我总会悄然跑到彩妆柜前看各色系的口红。这些年,国内化妆品行业迅猛发展,颜色美,持久度好,显色度高的口红越来越多。在明晃晃的灯光下,总是挤满了年轻女孩,一边听着柜员讲解,一边试着一支又一支的口红,待到选中自己喜欢的色号,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去。现在的女人拥有一支口红太容易了。
口红,是唇边的风景。每个女人的包包里都必备一支口红,无畏年龄。张爱玲用她的第一笔稿费买了一支口红,由此看出,口红在女人的化妆品中的重要地位。弟媳前年做了某品牌美妆的销售员后,每次出门都把口红涂得很好看,由于颜色不一,展现的风采气质当然也不一样。她告诉我说,入职培训时老师就对她们说:“作为美妆销售员后可以不施粉黛,可以素面朝天,但至少要涂口红,只要涂了口红,就能让整个脸盘光鲜起来。”这就是所谓的画龙点睛吧。
给暗下去的岁月,涂一抹口红,让生命过得有尊严。在康复院区内,每到探视时间段,我见到过某些重病女患者刚做完大手术没几天,就会戴上假发,略施粉黛,涂上口红,从容接待每一位探访者,脸上没有一丝悲伤,与往常一样端正优雅地与来者交谈说笑,就像生大病这件事没发生过一样。我为这样的行为而起敬,拥有生命的每一天都要有尊严,体面地去过好它,哪怕到了最后。
口红于我,是有生命的,它就像我自己,用不同的颜色,描绘着我的生命。时光流逝,经历了许多世事后,好多事情都看开了,慢慢明白活着和开心才是人生中的两件大事,所以很多慵懒的时候,很多落寞的时候,仔细地拿出口红,选好颜色,对着镜子看着自己,也许,这张脸很憔悴,也许,这张脸很疲惫,也许,这张脸带着岁月的痕迹,也许,这张脸很和以往不同,无论如何,端端正正地照着镜子,抹完口红,让自己的脸有了一些颜色,自信满满地开启新的一天。
穿好看的衣服涂好看的口红,做最美的自己,每一天都是爱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