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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开庭不到场,法院是否就没有办法判决?

日期: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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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市民生活·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制图 邵天骊

  市民王先生来电咨询:

  我与李某是多年的老朋友,资金往来频繁。现在我因民间借贷纠纷被李某起诉到法院,已经收到传票,下个月7日开庭审理,我心里生气,开庭那天也不想去。

  请问律师,开庭那天我不去,法院是不是就没有办法判决?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

  本案情涉及民事诉讼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有的被告因各种心态,认为只要自己不到庭应诉,案件就无法继续审理,法院也拿他没有办法,其实这是相当错误的想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的,并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法院将会结合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提供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依法缺席判决,而且依法作出的判决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作为民事案件的被告,应当积极应诉、按时到庭,充分提供证据,依法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否则会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