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太索赔车祸误工费 法律解读为涉案三方厘清纠葛
日期:05-10
本报讯(记者 张敏)已到退休年龄的老人还能索赔误工费吗?半年前,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了70岁老人邵奶奶提交的援助申请,称3年前遭遇车祸,对方公司和保险公司都不肯赔偿她的误工费。近日,经过法官和援助律师的调解,这起和误工费有关的纠纷被理得清清楚楚。
2020年11月的一天,邵奶奶骑着三轮车行驶至城区谭家岭东路与中山南路交叉路口时,和一辆正在左转的厢式运输车辆发生了碰撞,邵奶奶倒地受伤。经救治后,邵奶奶进行了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其中有一项确认邵奶奶伤后误工期为120天。
交警部门对这起交通事故出具了事故认定书:邵奶奶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厢式运输车司机承担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后,邵奶奶就此交通事故向厢式运输车司机所在公司(以下简称运输车公司)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误工费,却被这两家公司一口回绝。
已经到退休年龄的老人怎么还会来要误工费?运输车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均认为,邵奶奶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为此,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邵奶奶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请。
接受法律援助指派任务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洪佳佳律师与邵奶奶进行了多次沟通,确认邵奶奶虽然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是其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且平时在农村种菜、然后运到菜场进行销售以获得收入的事实,且有菜场摊位费、证人证言等证据佐证其确实在从事劳务以获得收入。
最后,邵奶奶向市法院起诉。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双方仍旧对老人误工费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认为老人年纪大了不应当支付误工费。洪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已到退休年龄人员的误工损失,在能够证明该退休年龄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又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在从事劳动,并因受到损害导致本人或家庭收入减少的,其要求赔偿实际减少的收入的误工费应当予以支持。
开庭当天,法院再次组织庭前调解,结合双方代理律师的意见,考虑到老人虽然已经到退休年龄但确实存在收入,且因为此次交通事故确实给邵奶奶造成了误工损失,认为保险公司应当赔偿老人误工费。在金额方面,法院考虑到老人年龄以及工作能力,并结合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老人的工资收入,根据该案的具体情况,最终促成各方协商:确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予以赔付误工费,并出具民事调解书。
目前,邵奶奶已经按照调解书金额足额拿到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