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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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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超市“反向抹零”被罚500元

日期: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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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地方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赵科科 通讯员 张松高)超市里商品的价格一般会标到几角几分,而超市工作人员计算金额时常常会“反向抹零”,多收消费者几分钱,这种行为已违反《价格法》。近日,市市场监管局临山市场监管所就查处了这样一起“反向抹零”的违法案件。

  前不久,临山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临山镇某超市进行现场价格检查。在水果销售区域,执法人员随机选取了一个销售价为8.98元/500克的沃柑放到条形码打印计价秤上。计价秤显示其重量为0.116千克,价格为2.10元,要比实际价格高0.02元。检查现场,超市负责人承认自己确实存在多收费的行为。“条形码打印计价秤设置所称重的物品价格四舍五入到角,5分以下就抹零,5分及以上就加1角。我只是图方便,并不是在乎几分钱。”超市负责人说。

  执法人员当场对超市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已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同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超市负责人立即整改,并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最终,超市负责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及时修改了计价秤设置。

  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通过执法检查、行政指导等方式,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为消费者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在此,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广大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反向抹零”,不得向消费者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一旦被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经营者不仅要向消费者退还多收取的价款,还将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