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交通首例简易程序“掌上办”行政处罚落地
日期:04-28
本报讯(记者 沈彦汝 通讯员 吴珍儿)“我们已将处罚决定书发至您的手机,请查收。如果没异议,请在这边电子文书上签字、按手印确认……”4月26日,市交通运输局陆埠交通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S318陆埠镇南雷村周边巡查时,发现一辆上海牌照货车存在一条非现场超限违章待处理。在执法记录仪同步记录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应用浙政钉“掌上办”系统,完成了我市交通执法领域首例简易程序“掌上办”行政处罚。
收到短信,确认对内容没有异议后,驾驶员戚某现场扫码缴纳了罚款。“不需要跑去窗口处理违章,这给我们驾驶员带来了很大便利。”戚某说,“今后,我会更加注意规范驾驶。”
从发现违法车辆、现场调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到当事人扫码缴纳罚款,整个行政执法过程前后仅用时6分钟,真正实现了案件处理“零次跑”。执法人员表示,被执行人签收的电子执法文书与纸质版处罚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大可不必担心。
随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纵深推进,基层执法部门普遍面临着“案多人少”的问题。浙政钉“掌上办”系统的应用,不仅节省了案件当事人的时间成本,也提高了执法部门的办案效率。接下来,市交通运输局将在确保事实明确、证据充足、执法规范的前提下,继续大力推行“简案快办”“数字办案”,缩短简易程序的行政案件办理时间,实现“向科技要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