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陆燕娜
“我也是想不通了,现在居然还有人在农田上违法搭建!”4月19日,在阳明街道旗山村,村民黄先生指着一处农田“违建”,连连摇头。
黄先生口中的这处农田“违建”位于旗山村点兵山自然村,就在黄先生家附近,位于一户村民住宅前,还在“起步阶段”,场地已经整平,有10余处地面做了水泥硬化处理,上面搭建了柱形结构的框架,做好了浇筑混凝土柱子的准备。
“听说是要在这边搭建钢棚,租出去作为厂房使用。如果搭建起来的话,面积不会少于800平方米。”黄先生告诉记者,该户村民住宅前的这块空地原来有三间平房,前年户主将平房拆除后一直想在此处扩建。“这块土地是农田性质,前年他就把土地整平、垫高,试图第一次搭建钢棚,后来在阳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和旗山村村委会的制止下,没有动工。没想到从今年开始,又陆陆续续在动工了。”黄先生表示,对于户主这种行为,他已经向旗山村村委会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反映。
那么,这块土地的性质到底是什么呢?记者在旗山村村委会得到明确答案:一般农田。
旗山村党总支书记毛姚辉告诉记者,前年这户村民将正屋前的三间平房拆除后,就想在此处扩建。“我告诫过他,这块空地是属于一般农田性质的,未经批准在上面扩建,是绝对不允许的。”毛姚辉说,对于户主想要扩建,也有村民来反映过,他曾多次劝阻户主。
阳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中队负责人告诉记者,4月17日,执法队员已到现场进行检查,认定户主的行为破坏了土地使用性质,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当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户主在4月20日之前将此处已经建造的柱形框架拆除,并将土地恢复原状,否则将予以强制拆除。
4月21日,记者获悉,阳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中队已将此处地面上所有的“违建”设施予以拆除,并将土地坑洞填平,恢复了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