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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法律上有什么救济途径?

日期: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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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市民生活·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制图 邵天骊

  市民张先生来电咨询:

  我想购买一套房子,又担心签了合同、支付房款后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请问律师,对于这样的问题,法律上有什么救济途径?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

  该案情涉及房屋买卖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其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主张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亦可主张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