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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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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挖掘机违规上路行驶

日期: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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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民生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俞冰)履带式、铁轮车属于专用机械,上路行驶既有交通隐患,又会对路面造成损害,降低道路使用寿命,是名副其实的“道路杀手”。近日,凤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了一起履带车擅自上路行驶案件。

  当日,凤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巡查至凤山街道酱园街附近时,发现该处路面有履带车行驶过的痕迹:黑亮的柏油马路上出现了明显的白色印痕,伴有泥土抖落的痕迹。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勘查,固定证据,并对周边商铺进行走访询问,调查事发路段附近相关公共视频。

  经查,该处痕迹为正在酱园街附近施工的挖掘机行驶所致。在种种证据面前,挖掘机驾驶员夏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据夏某交代,其所负责的施工项目为酱园街路段的雨水管网改造工程。夏某称,因改造工程点位分散且距离相近,为图一时方便,在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情况下,他擅自驾驶挖掘机上路。夏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执法队员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并责令其修复被损坏的路面。

  据悉,这也是凤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的首起“履带车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案件。执法队员在此提醒,相关驾驶人员要自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采用专门托运的车辆运输履带车,或按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如采用木板、橡胶、草垫铺垫或包裹履带,避免路面损坏,自觉维护好公共道路的安全与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