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敏)近日,市法院梁弄法庭法官主动联系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杨某,提醒其履行支付每月1000元抚养费的义务。杨某以被告拉黑微信为由拒绝履行。法官经过沟通,杨某解开了心结,在期限届满之前支付了这一笔款项。
这是一起典型的执前督促的例子。执前督促是指在案件生效后,审理案件的法官应在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后,主动发送自动履行提示书或预执行告知书,督促当事人积极履行承诺,切实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
“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法官一般只负责审理、裁判。在开展‘审执融合’后,审判法官更注重当庭清结、自动履行,采取多种方式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通过执前督促,为实现公平正义提速。”梁弄法庭承办法官说。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诉源、执源治理,切实推动解纷效果从“案结事了”向“事了案结”转变,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法院探索开展“审执融合”工作模式,通过执前督促、“预处罚”、“提前介入”审执联动等方式减少群众诉累,努力以最少案件解决一起纠纷、最少程序解决一个案件、最优诉讼模式维护公平正义。
为此,市法院制订《审执融合工作指引》,细化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能及任务,组建“审执融合团队”,推动执行干警“入驻”基层人民法庭,参与案件诉前、诉中调解、会商等工作,引入“预执行”等理念,在案件生效后,由“审执融合团队”共同开展拒不执行后果告知、督促自动履行等。如后续仍未履行,当事人可就近在人民法庭执行立案,并由原预执行法官继续办理。
目前,该机制已在梁弄法庭、陆埠法庭开展试点,这也是市法院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积极探索与实践。下一步,市法院将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审执融合”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在公正高效审理案件的同时,不断提升案件自动履行率,让当事人切身体会到司法的便捷、高效和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