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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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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办案另辟蹊径 创新永不停步

日期: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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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地方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张敏

  昨天,低塘街道某建筑工地上一片忙碌的景象,曾陷入烂尾困境的某楼盘在历经破产重整后得以续建,购房者的利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护。而这一切,和市法院青年法官杜珊珊不无关系。

  杜珊珊于2009年10月进入市法院工作,曾担任民二庭副庭长,2018年到立案庭工作至今,主要负责诉讼一体化团队日常管理工作,也独立承办部分民商事案件和破产案件。其中,华鑫化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案件和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案件,影响较为深远。杜珊珊在办案过程中,遇到过无数的困难。对这些困难,她总会另辟蹊径,巧妙地予以解决。

  在办理华鑫集团的破产案件中,杜珊珊发现,受种种因素影响,先确定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而开展定向重整的传统做法行不通,于是创新性地提出通过在网络平台上“拍卖重整投资权”的方式进行开放性的不定向重整,将重整金额从定向重整的4亿元提高到8.26亿元,既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提高了清偿率,又帮助企业盘活了优质资产。在办理华源公司的破产案件中,为实现项目楼盘重启,杜珊珊多次与管理人、主要债权人进行沟通交流,综合分析筹集资金续建、整体拍卖、破产重整等方案的可行性与利弊,最终提出了重整计划最优草案,让投资人以重整方式参与项目续建,从而使位于低塘街道的这个楼盘于去年年底顺利重启。

  杜珊珊不仅在办案中善于创新,在机制创新方面,也做出了不少成绩。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中成为小额诉讼程序改革工作专班成员后,为提高审判效率,充分体现小额诉讼优势,杜珊珊积极探索简化庭前流程和庭审程序性流程。一方面,在诉前调解阶段,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的,引导到场的双方当事人放弃举证期、答辩期,当场开庭审判,需要举证、答辩期的,先召开庭前会议,厘清争议焦点;另一方面,在审理阶段,对于身份信息核实、审判组织和权利义务告知、回避权利行使等庭审中的程序性事项,在庭前以表格方式完成确认,大大节省了告知性事项所占用的时间。在不断总结办案经验的基础上,杜珊珊撰写了《民事诉讼程序与破产程序衔接机制的探索》,被刊登在《宁波法院调研》和《浙江审判》。此后,她主持起草了《余姚市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操作指引(试行)》,参与撰写的《打造“三化三集约”新模式全面助推小额诉讼案件审理规范高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九)》,以此扩展的《小额诉讼程序“四化三集约”模式调研报告》被刊登在社科院的蓝皮书中,实现实践成果的提升转化。

  去年,杜珊珊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记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专项奖励个人三等功,还被评为“最美甬法人”。“法治改革创新不停,我的脚步也不停。身为一名青年法官,勇挑重担、砥砺前行,是我的初心。初心不改,笃行致远,我将再接再厉,在司法领域改革的大潮中勇立潮头、有所作为。”杜珊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