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证处助力保交房送出“定心丸”
日期:04-07
本报讯(记者 张敏)近日,购房者陈阿姨在市公证处的帮助下,顺利领到了不动产权证书。此前,为确保购房者支付的相关款项能够“专款专用”,市公证处创设了“公证专用账户”。陈阿姨将契税和工本费存入该账户后,由市公证处进行代缴,消除了“后顾之忧”。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市公证处与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余姚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地产企业积极协调,推出三项举措,力挺保交房工作顺利进行,为广大业主和房地产企业送上“定心丸”。
创设“公证专用账户”。此前购房人通过房地产企业或房地产中介代缴契税款及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工本费,但由于个别房地产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专款没有得到专用,损害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3月开始,市公证处开设“公证专用账户”,专门用于提取购房者自愿存放的税费。每个房产项目设一个子账号,每一笔款项对应一套不动产,确保购房者安心。
代缴“各项税费款项”。对提取在“公证专用账户”的各类税费款项,市公证处根据购房者的委托,按照住建、税务、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指令,指派专人第一时间免费代缴各项税费款项,确保购房者安全缴纳税费,顺利收到不动产权证书。
减免“专项保管税费”。为进一步节省业主费用负担,市公证处与专用账户开户行对接沟通后,减免业主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平台转账至“公证专用账户”时产生的6%手续费。
据统计,截至目前,市公证处专用账户已收到资金903笔,合计1282.18万元;代缴税款、不动产权工本费323笔,合计487.71万元;共有323名业主通过市公证处“减免办”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