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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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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丰乐乡供销合作社

日期: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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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龙泉山       上一篇    下一篇

  毛云鹤

  现马渚镇与阳明街道的交界处,解放前后曾经设有一个丰乐乡。翻阅《余姚市志》(1993年版),有这样的记载:1949年7月,马渚区丰乐乡始办人民合作社。《余姚供销社志》也有这方面的记载:1949年7月,马渚区丰乐乡人民政府发动群众,创办人民合作社,是浙江省农村创办的第一家基层供销合作社。

  1949年5月22日傍晚,丰乐乡解放,劳动人民在政治上翻身做了主人,积极要求经济上也翻身,改善旧社会及战争带来的创伤。为稳定物价,发展生产,他们向乡人民政府提出创办丰乐乡人民供销合作社的要求。

  经马渚区人民政府同意,于1949年6月中旬建立了丰乐乡人民合作社筹备委员会,由乡长王学扬任筹备委员会主任。下设人民合作社筹备委员会办公室,茹墟村徐炳铨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聘请丁效为会计。并决定每股股金为稻谷20斤。

  当时群众很穷,但是对创办合作社的积极性很高。大家宁愿每餐少吃一口饭,也要交纳社股金。实在有困难的农户,相互帮助解决。不到半个月时间,各村群众在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带领下纷纷报名参加合作社,上交的社股金已有500多股。

  1949年7月,在九功寺求实小学大礼堂召开了“丰乐乡人民合作社”成立大会。会上选举产生徐炳铨为合作社理事会主任,五村村长韩嘉钿为副主任。一村村长徐东谷、二村村长施渭生、三村村长施菊生、四村村长韩和兴、六村村长胡强盛、七村村长施祥云、八村村长王成千、九村村长施炳勋、会计丁效九人为合作社理事会委员。大会还选举产生乡长王学扬为合作社监事会主任。三村施银盛、四村韩涨来、八村施巨康、求实小学校长胡仪五人为监事会委员。

  大会还通过了社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股金永远归社员个人所有,子女可以继承;购物可优惠,年终按股份分红;合作社利润归全体社员集体所有等章程。

  丰乐乡人民合作社成立后,在丰乐乡二村施家漕头施氏祠堂里挂牌开张营业。主要经营零售日用百货等生活用品,供应粮食、烟酒油盐糕饼等副食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兼营稻谷加工。

  后来,丰乐乡人民合作社为扩大业务,方便群众购物,还在三村的汤家闸、四村的菁江渡口、五村的戴家大屋、八村的大施巷施氏祠堂里设立4个分店,由总店统一进货、统一调拨物资、统一售价。

  丰乐乡人民合作社还添置一艘船,到余姚、马渚等集镇进货,向总店及各村分店配送货物。有时还把船只作为临时商店,送货到没有设分店的村庄售货。因货物价格便宜,质量可靠,购物方便,深受村民的欢迎。

  到1949年底,丰乐乡人民供销合作社社员发展到775人。对稳定当地物价,保障供应,改善百姓生活作出了很大贡献,为全县,乃至全省各乡镇建立供销合作社开了先河,树立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