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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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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余姚日报

公共绿地岂能私自硬化占用?

日期: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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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民生新闻·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俞冰)“一业主私自硬化约18平方米的草坪,占用公共绿地,多次劝阻无果,请你们出面整治!”近日,一老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向梨洲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反映称,该小区内一业主将自家门口的绿化带私自改成水泥地,用于私人用途,既破坏小区环境,也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

  对此,梨洲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和该小区物业负责人一起进行实地查勘。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当事人杨某的住宅位于一楼,门口和公众绿化带衔接,杨某为图方便,在绿化带上浇了一块水泥地用于晾晒衣物。当时正处于小区新旧物业公司交替时期,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到岗时,这块绿地已被硬化。“我就往外延伸了一米,不影响其他业主。”杨某辩解道。“这属于公共空间,而且你的行为涉嫌损坏城市绿地,现责令你在两天内改正。”执法人员说。

  因证据确凿,执法人员当场向杨某开具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然而,杨某并未自行拆除该硬化地块。于是,执法人员对杨某进行了普法教育。随后,在杨某的配合下,梨洲街道办事处组织执法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依法对绿化带里的水泥地块进行了恢复,并清理了占用绿地的堆放物。

  小区绿地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私自进行水泥硬化毁绿占绿属于违法行为。“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执法进社区’活动,会同社区、物业加强对小区绿地的日常巡查监管,坚持多管齐下,刚柔并济,真正做到还‘绿’于民。”梨洲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