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扎实开展,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53.1%升至65.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由2.88∶1降到2.45∶1;乡村产业蓬勃发展,乡村面貌大幅改善,城乡发展更趋协调,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更加强劲。
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一方面城镇化的潜力还很大,对新市民也要完善政策导向;另一方面乡村振兴,需要大量的人才、劳动力”。可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仍将是当前的重点工作,而其中的关键,在于人才振兴。首先要抓好各类人才的培养与招引,特别是做好科技型、专业型、应用型等人才“储备”,按照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鼓励人才充分发挥“一技之长”,深入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乡村振兴涉及经济、产业、文化、生态文明等方方面面,人才的选拔和培养要贯穿于各环节和全过程,广泛应用于“各个时期、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能,助力高水平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样板。
然而,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我们应该正视:当前仍存在农村人才外流现象严重、人才福利待遇不高、人才利用率不足、乡村之间发展不平衡等诸多“棘手”问题。如何实现人才和产业、人才和文化,以及人才和生态文明等深度融合,成为加快人才振兴、实现乡村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为此,要大力健全完善技术技能人才项目培育输送机制,不断强化地方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全方位战略合作,为构建新型乡村高素质人才队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保障。
与此同时,各地一方面要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上升为“一号工程”,为各类人才队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和广阔的发展空间,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不断激发人才队伍发展活力,增强人才队伍振兴乡村信心;另一方面,要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出发,满足人才队伍在乡村建设、安居乐业等方面的需求,持续提高各地乡村振兴相关人才在各市县人才引进数量中的比例,增加人才队伍福利待遇,不断深化乡村人才振兴提升工作。
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既不是“空喊口号”,也不是简单的“敲锣打鼓”,更无法轻松“一蹴而就”,而是要“一步一个脚印”干出来、推下去。要全力统筹有利于乡村振兴的各类资源,切实满足美丽乡村建设等事业的人才需求;要发挥乡村人才队伍“传帮带”作用,从“定向服务”转为“流动服务”,积极探索“红色引领绿色发展”,奏响乡村振兴“共富曲”。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关系到全县、全市,甚至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部门要强化乡村治理顶层设计,以人才振兴为引领,以产业振兴、改善农村面貌为抓手,进一步推动乡村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着力补齐乡村发展短板,推动“城到乡,乡到城”的循环双向互动,奋力谱写乡村振兴人才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