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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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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去世前为好友提供担保 母子自住房面临抵押拍卖风险

日期: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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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民生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张敏

  近日,家住河姆渡镇的陈金花(化名)来到该镇公共法律援助中心哭诉,称她家自住房被前夫胡达(化名)抵押担保,如今前夫去世,房子面临被拍卖的风险,她和儿子很快就要无家可归了。抱着最后的希望,陈金花询问值班律师,儿子能否继承这套住房?是否要承担担保责任?

  值班律师经过详细询问,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年过五旬的陈金花早年离异,离婚时,夫妻共有的一套有产权的自住房归胡达所有,唯一孩子的抚养权也归胡达所有,陈金花可以居住在这套自住房里。

  离婚后,陈金花和前夫多年未联系。去年,该自住房面临拆迁,陈金花的儿子去签拆迁合同时发现该自住房被设定了抵押。好好的房子怎么会被抵押给银行?经过查证,陈金花发现,2020年,前夫的发小向某银行申请了一笔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需要找一个担保人。碍于情面,胡达答应了发小的请求,为其提供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然而,贷款到期后胡达的发小并未如约偿还贷款,银行就此起诉,法院判决胡达的发小败诉,判令其偿还银行本金及利息。此后,胡达因病去世,其发小因无钱偿还,导致担保人胡达的房屋面临被抵押拍卖的风险。

  了解到陈金花母子的遭遇后,值班律师嘘唏不已。面对陈金花提出的两个问题,律师根据《民法典》给出了相关解答。

  《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因此,其子作为胡达的唯一继承人,是有权继承该自住房的。但由于胡达去世的时候,保证义务已经转化为保证责任,按照法律规定,保证人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法定继承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也就是说,胡达已经亡故,胡达的儿子能继承抵押期间房产,但是如果处分该房产则需要经过银行的同意,继承房产后要以房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胡达的发小追偿。

  陈金花听了后,尽管心中难受,但对未来该怎么做,心中也已有底。河姆渡镇公共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提醒人们,社会经济生活中,人情、面子固然重要,但在帮他人提供担保时,一定要了解对方的个人信誉、经济状况,合理评估贷款人的偿还能力和自己的担保承受能力,必要时可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自己的风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