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陆燕娜)“这个月的补助费已经打进卡里了,谢谢政府的关心,这下我们的负担轻了很多!”近日,小曹娥镇10岁儿童小陈顺利通过了我市困境儿童的申请条件,于本月开始享受2419元/月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她爷爷感到十分欣喜。
据了解,小陈的父亲目前正在服刑,母亲离婚后离家出走失去联系,小陈已由年迈的爷爷奶奶抚养多年。两位老人每月加起来只有1000多元的收入,家庭条件比较困难。今年2月,陈爷爷向所在乡镇提出了困境儿童申请,经市民政局审核,符合困境儿童中的事实无人抚养条件,予以通过。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在册困境儿童人数525人。”据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福利科的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困境儿童补助政策自2015年开始实施,当下共有三类困境儿童的申请类型,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儿童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参照社会散居孤儿的养育标准(目前是2419元/月)全额或差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儿童按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的30%发放生活补贴(目前是372元/月)。
除物质补助外,市民政局还借助社会力量,对困境儿童开展心理辅导、个案走访帮扶、课业辅导以及开展家乡游、手工制作等一系列关爱困境儿童的活动,合力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