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张远)近日,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窗口向我市一家口腔诊所当场颁发《诊所备案凭证》。这是全市颁出的首张诊所备案凭证,意味着在我市开办诊所正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据悉,去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诊所备案管理。目前,全市各类诊所的办证、换证工作已全面启动。
诊所备案制管理实施后,诊所不再需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是通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进行事前备案,在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后获发《诊所备案凭证》,即可开展执业。在《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则要在一年过渡时限内及时换证。
诊所是基层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诊所备案制的施行简便了诊所的准入形式,进一步激发了市场的主体活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也将在诊所备案制背景下,进一步做好对诊所的现场核查及监督管理,推动诊所规范化健康发展。